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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权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_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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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市管权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时间:2018-01-19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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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湛国土资(审批)〔2017〕372号

民和路(百金路至海光路段)新建工程

一、该项目已经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项目建议书(湛发改资〔2017〕655号),项目选址位于湛江市赤坎区,用地符合湛江市赤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拟用地总面积5.8892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建设用地4.5925公顷,未利用地1.2967公顷。项目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
  该项目各功能分区用地情况为:道路用地5.8892公顷。该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须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明确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措施,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建设单位在用地报批前要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有关工作。
  四、项目按规定批准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五、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3日。需要延续本文件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7年12月13日

2020年12月13日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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