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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权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湛江市奋勇第一再生水厂)_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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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市管权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湛江市奋勇第一再生水厂)

时间:2016-05-22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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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湛国土资(规保)〔2016〕283号

湛江市奋勇第一再生水厂

一、该项目选址位于湛江市奋勇高新区十三队,符合湛江市华侨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拟投资规模0.5021亿元,用地符合供地政策。
  三、该项目总用地面积3.34公顷,全部为国有建设用地。项目不涉及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
  其功能分区用地情况为:水处理构筑物用地1.6572公顷(含人工湿地用地0.9963公顷),附属生产建筑物用地0.1208公顷,管理用房用地0.042公顷,绿化用地0.71公顷,道路及停车场用地0.81公顷。
  四、用地单位应按照拟订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依照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标准,进一步优化设计,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五、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18年5月21日。

广东惠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6/05/21

2018/05/21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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