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该项目已经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项目建议书(湛发改资〔2017〕356号),项目选址位于吴川市塘缀镇,用地符合吴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拟用地总面积41.0452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40.7531公顷(耕地5.4322公顷,不涉及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2921公顷。 该项目各功能分区用地情况为:居住用地16.8公顷,公共设施用地4.235公顷,道路广场用地6.7423公顷,工程设施用地10.2679公顷,公共绿地用地3公顷。该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须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当补充数量相同、质量相当的耕地。建设单位在用地报批前要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建设单位要将被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结合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等工作,及时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补充耕地;用地报批时,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安排情况随同补充耕地方案一并予以说明。 四、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明确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措施,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建设单位在用地报批前要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有关工作。 五、项目按规定批准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六、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0年10月18日。需要延续本文件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