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纪要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湛江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8月21日在湛江市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湛江市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编制听证会,依据所作的听证笔录,特作出本听证纪要。
一、听证基本情况
(一)听证事项名称
湛江市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编制听证会。
(二)听证人员情况
听证主持人:劳劲 职务:宣教法规科科长
听证员:劳 劲 职务:宣教法规科科长
杨学伟 职务:宣教法规科科员
柯 妍 职务:宣教法规科科员
记录员:杨学伟 职务:宣教法规科科员
(三)经办机构
经办机构:湛江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科
张 柱 职务:测绘地理信息科科长
周 娟 职务:测绘地理信息科副科长
(四)听证代表
湛江市城市规划局吴春萍、湛江市环境保护局钟鸿雯、湛江粤西地质工程勘察院肖天雄、湛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院麦兵、广东省地质勘查局湛江测绘院陆永平、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陈学表、湛江市国土资源测绘院陈劲、广东省粤西航道局湛江航标与测绘所龙汉灏、湛江市海建城乡规划设计院陈连堂、湛江市海域使用测绘队陈小光、湛江市延景测绘技术有限公司李上康、广东维都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胡贵明。
(五)听证公开情况:公开
二、听证事项的说明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的通知》(粤国土资测绘发〔2015〕151号)的要求,湛江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并开展了《湛江市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全市各市直部门和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目前已完成规划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等工作。
三、《规划》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广东省测绘条例》《广东省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湛江市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是湛江市全市区域,规划期限是2017年-2020年。
规划总结了“十一五”及“十二五”期间我市基础测绘成果取得的成效,我市基础测绘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并根据湛江市的实际,提出了十三五期间的规划目标;明确了基础测绘“十三五”主要任务;制定了规划的保障措施。预计“十三五”期间总投资5560万元,主要任务为:
1.现代测绘基准体系的建立,包括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转换、测绘基准框架建设、CORS系统整合与维护。
2.基础地理信息资源获取与更新。完成对市辖区290平方千米1:500DLG和东海岛376平方千米1:500 DLG进行更新测量,精化1:500比例尺数字高程模型(DEM),完成对该区域1:500 DLG的全要素更新,并同步更新现有的1:500DLG数据库。对市辖区中心建制镇70平方千米和东海岛376平方千米的1:500地形图和DLG进行1:2000缩编,并同步更新现有的1:2000地图数据库。对海东新区49.8平方千米区域和市辖区火车西站片区30平方千米区域进行1:5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并将新测的地形图入库。
3.城市地图集编制。利用已有的地图成果、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地址地名数据库成果等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和其他统计数据,以海洋城市为特色,形成反映我市城市的自然环境、历史、经济、社会、人文的综合性地图集,并通过移动端产品开发、电子产品开发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编制成果的推广应用,从而为政府城市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为城市居民提供日常生活指南,同时增进社会大众对我市的了解,提高我市的知名度和城市形象。
4.测量标志管理。对1123个测量标志点中毁坏的高等级点位进行补充重建,对完整的高等级点位进行相应的保护措施,同时升级、更新湛江市测量标志管理信息系统。
5.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完善及推广应用。继续完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进一步丰富数据资源,完善服务功能;加大力度开展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宣传与推广应用,扩大其应用范围;改进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服务方式,探索“互联网+”新型应用服务模式,加快形成有自身特色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6.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建设。制定应急测绘保障预案,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建立应急决策支持系统。加强无人机应急测绘建设,增强无人机应急测绘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7.地理国情监测。充分利用已有的全国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成果,积极配合省厅有关部门及根据本市的实际需求开展地理国情监测项目,形成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更加准确权威的地理国情信息数据,并构建地理信息监测平台,实现对地理国情信息的综合管理、分析和发布。进一步拓展监测成果的应用服务,为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与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各类资源配置提供依据和支持。
8.海洋测绘。逐步开展海洋测绘工作,完善海洋测绘建设支撑,加强海洋测绘保障。
四、听证事项的意见分歧
本次听证会上,听证会经办机构和参与听证代表双方没有存在明显的意见分歧,基本达成一致。
五、对听证会意见的处理建议
通过召开本次听证会,收集并充分研究与会代表意见后,认为:(1)本次规划编制系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充分考虑到湛江市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要和基础测绘工作现实需求而进行的,规划科学可行;(2)经办机构需就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优化完善。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