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纪要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十三条的规定,湛江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12月21日在湛江市国土资源局麻章分局四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依据所作听证笔录,特作出本听证纪要。
一、听证基本情况
(一)听证事项名称
玉林(省界)至湛江高速公路涉及湛江市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听证会
(二)听证人员情况
主持人:劳 劲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宣教法规科科长
听证员:杨学伟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宣教法规科科员
听证员:李 瑯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宣教法规科科员
记录员:杨学伟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宣教法规科科员
(三)经办机构和技术单位
经办机构:湛江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科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麻章分局
出席人员:林翰文、吴励、庞颖慧、温顺德、吴锦霞
技术单位: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席人员:张锡祥、梁弟
(四)听证代表
与会人员包括麻章区发展和改革局(梁永聪)、麻章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陈晰)、麻章区建设局(朱惠表)、麻章区农业局(柯建荣)、麻章区林业局(吕文辉)、麻章区交通运输局(莫增伟)、湛江市城市规划局麻章分局(饶燕文)、湛江市环境保护局麻章分局(林钊),湖光镇政府(许景东)及下辖的临东村(王华乐)、临西村(孙华建)、群井村(钟越光)、祝美村(陈华全)、高梅村(茅华福)、园坡村(林炎森)、云脚村(彭其才),麻章镇政府(廖国英)及下辖的畅侃村(陈子平)、高阳村(陈日成)、迈龙村(黄其有)、聂村村(杨光玉)、英豪村(陈木成)、湖光农场(周建华)及下辖的高阳分场(王松)代表,共24人。
(五)听证公开情况:公开
二、听证事项的说明
玉林(省界)至湛江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项目”)是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交通建设项目(粤发改交通函〔2016〕5923号),已列入《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粤发改交通〔2017〕297 号),占用湛江市麻章区永久基本农田35.7661公顷,同时补划等质等量的永久基本农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和《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 号)的有关规定,在坚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的原则下,对《湛江市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进行修改,编制《玉林(省界)至湛江高速公路(麻章段)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和《玉林(省界)至湛江高速公路涉及湛江市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本次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及规划修改方案符合国家和省相关供地政策。两方案具体如下:
(一)前言及概况
1.编制原则和依据
(1)规划修改原则
①总量控制原则
规划修改不得突破规划约束性指标,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
②节约集约原则
规划修改应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③公众参与原则
规划修改应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开展,广泛听取规划修改涉及区域社会各界的意见,采纳合理性建议,并对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听证、论证,努力提高规划修改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2)编制主要依据文件
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
②《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 号);
③《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 号);
④《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
⑤《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
⑥《关于加大耕地提质改造力度严格落实占补平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2 号);
⑦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4号);
⑧《玉林(省界)至湛江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⑨《湛江市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⑩其他相关基础数据。
2.项目概况
(1)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玉林(省界)至湛江高速公路路线起点位于廉江市和寮镇,与玉湛高速公路广西玉林段对接,经廉江市、遂溪县、湛江市区跨海至东海岛,终点与在建东海岛至雷州高速公路衔接。项目采用“一次立项,分期建设”方式,一、二期分界点位于东海岛跨海大桥南段(与东海岛疏港大道相交处)。
项目经过麻章区麻章镇、湖光镇、湖光农场,占用麻章区土地总面积171.1122公顷,其中农用地136.6429公顷(其中耕地111.090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35.7661公顷),建设用地32.7183公顷,未利用地1.7510公顷,不涉及围填海。
(2)项目建设必要性
①完善省高速公路网布局,促进粤桂琼区域一体化的需要
项目列入《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是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广东省连接广西壮族自治区的9条出省通道之一。项目建设有利于加强湛江市与环北部湾城市群内部联系,增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促进粤桂琼区域一体化。
②把湛江市打造成为环北部湾经济中心城市重要节点的需要
项目建设有利于完善湛江市高速公路网络,提高湛江市的经济凝聚力与辐射影响力,进一步突显湛江市作为粤西经济发展中心与龙头的地位与作用;有利于增强湛江市和玉林市以及环北部湾经济区的合作,加快湛江市和玉林市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有利于把湛江市建设成为环北部湾经济中心城市的重要节点。
③加快东海岛国家经济开发区建设的需要
项目建成后将直接构建东海岛北连沈海高速公路、兰海高速公路的快速通道,形成东海岛产业基地通往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湛江市区及广东省其他地区的快速通道,对于加快东海岛国家经济开发区建设、提升粤西地区乃至广东省的整体经济实力具有重大意义。
(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和规划修改方案
1.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主要内容
(1)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及补划情况
项目占用麻章镇、湖光镇、湖光农场永久基本农田35.7661公顷,现状地类为水田19.7061公顷、旱地16.0600公顷,质量等别(国家利用等别,下同)为5等24.3773公顷、6等11.3888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5.3等。
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在湖光镇补划永久基本农田35.7661公顷,现状地类为水田19.8117公顷、旱地15.9544公顷,质量等别为5等24.4298公顷、6等11.3363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5.3等。
(2)基本农田占补平衡分析
根据对麻章区占用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对比分析,经过实地踏勘、核实,所补划的35.766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实地与图表册相符,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质量等别和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质量等别相当,满足永久基本农田补划“面积不减、质量不降”的要求。
表1 占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耕地情况对比表
单位:公顷
类型 | 现状地类 | 耕地质量 (国家利用等别) | ||
水田 | 旱地 | 5等 | 6等 | |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 19.7061 | 16.0600 | 24.3773 | 11.3888 |
补划永久基本农田 | 19.8117 | 15.9544 | 24.4298 | 11.3363 |
补划-占用 | 0.1056 | -0.1056 | 0.0525 | -0.0525 |
(3)对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的影响
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通过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方式,确保麻章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占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方案实施后,对麻章区正常的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不会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建设运营后,项目沿线区域的耕地略有减少,但人均耕地面积都变化不大,且调整补划后的永久基本农田在质量上未降低、数量未减少,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连片程度更高,更加有利于永久基本农田成片管护。
2.规划修改方案主要内容
(1)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土地利用情况
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地块位于麻章区麻章镇、湖光镇、湖光农场,面积35.7661公顷,其2016年土地利用现状全部为耕地,其中水田19.7061公顷,旱地16.0600公顷;土地利用规划地类全部为农用地(耕地),其土地用途分区全部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全部为限制建设区。
本次拟在麻章区湖光镇补划永久基本农田35.7661公顷,现状地类为水田19.8117公顷、旱地15.9544公顷;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全部为农用地(耕地);土地用途分区全部为一般农地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全部为限制建设区。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式
本次规划修改拟将项目占用的麻章区麻章镇、湖光镇、湖光农场永久基本农田35.7661公顷的规划用途由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为一般农地区,将麻章区湖光镇补划永久基本农田35.7661公顷的规划用途由一般农地区调整为基本农田保护区;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规划期末地类及建设用地管制区的修改。
3.与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
(1)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
项目列入《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项目的建设对湛江市构建“三环四通”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建设环北部湾交通枢纽中心,打造环北部湾两小时经济生活圈的目标具有积极意义,项目与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
(2)项目建设符合行业发展规划
项目列入《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是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广东省连接广西壮族自治区的9条出省通道之一,符合交通行业发展规划。项目建设有利于加强湛江市与环北部湾城市群内部联系,增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促进粤桂琼区域一体化。
(3)与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
项目用地局部穿越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水源保护区、生态严控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经过多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避让生态敏感区。对于不能避让的环境敏感区、生态严控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路线可行性、唯一性论证,目前已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意见,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4.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麻章区基本农田保护任务8070公顷,项目涉及占用麻章区湖光镇、麻章镇、湖光农场永久基本农田35.7661公顷。基本农田补划符合“数量不减少,质量相当”的要求。调整补划后麻章区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持不变。
(2)耕地保有量
由于项目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的耕地由建设用地单位缴纳补充耕地费用,政府组织补充。调整前麻章区耕地保有量10765公顷,调整后麻章区耕地保有量保持不变。
(3)规划其他主要指标
本次仅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土地用途区进行调整,对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指标不产生影响。
5.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用地选址和用地规模合理,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规划修改方案符合规划修改的相关规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和规划修改方案切实可行。
三、听证会代表的意见陈述
听证代表原则同意湛江市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及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认为方案符合国家和省相关供地政策,既满足项目的用地需求,又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和规划修改的相关规定。
四、听证事项的意见分歧
本次听证会上,听证会经办机构和与会听证代表双方没有存在明显的意见分歧,基本达成一致。
五、对听证会意见的处理建议
通过召开本次听证会,收集并充分研究与会代表意见后,认为:(1)本次湛江市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及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系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充分考虑到项目建设的客观需要而进行的,方案科学可行;(2)经办机构需就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优化完善。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