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电投广东湛江徐闻海上风电场300MW增容项目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海域使用申请人湛江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广东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体)编制的《国家电投广东湛江徐闻海上风电场300MW增容项目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信、传真、邮件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29号
邮 编:524043
联 系 人:吴雨亭、莫乃善
联系电话:0759-3100858
传 真:0759-3114021
电子邮箱:zjszyj_hyk@zhanjiang.gov.cn
附件:《国家电投广东湛江徐闻海上风电场300MW增容项目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7日
国家电投广东湛江徐闻海上风电场300MW增容项目海域使用补充论证报告书_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