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广东省湛江东海岛东海域(区块一)海砂矿闭坑地质报告的批复
湛自然资(地矿)〔2023〕4号
时间:2023-01-12 21:23:52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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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驳港务有限公司:
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广东省湛江东海岛东海域(区块一)海砂矿闭坑地质报告》已经湛江市矿业与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审查,并出具了评审意见(湛矿储(闭)审字[2022]1号),评审专家均来自2022年03月15日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发布的地质矿产资源评审专家库,专家人数符合粤国土资矿管发〔2017〕205号文件之规定。经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闭坑地质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第三十三条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中关于储量管理改革的有关规定,予以批准。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及时向省国土资源档案馆汇交地质资料后,依法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9日
(联系人:陈升明,联系电话:0759-3399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