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社会公众:
为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的通知》,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0月31日—2021年11月29日(共30天)
二、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至件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29号湛江市自然资源局3楼地矿科(邮编524043)。
2.电话反馈:0759-3399085。
3.邮箱反馈:zjksdz207@163.com。
三、反馈须知:
1.有效反馈期限2021年10月31日至2021年11月29日。
2.为做好下步沟通工作,社会团体及单位组织提交意见,请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名,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公众个人提交意见,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1:《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31日
附件1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政策文件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