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东省廉江市石颈镇新屋高岭村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的意见
我局收到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公示广东省廉江市石颈镇新屋高岭村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请示》(廉自然资〔2021〕969号)及所附的有关材料后,于2021年12月29日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2号)和《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执行湛江市市县级发证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2021-2022年)的公告》(湛自然资(公告)〔2021〕573号)等规定在湛江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将《广东省廉江市石颈镇新屋高岭村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和禧资矿评字(2021)第032号)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和承诺书等予以公示(湛自然资(公示)〔2021〕3号),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12日,公示期内我局未收到有关异议的书面申请,现将该评估报告(和禧资矿评字(2021)第032号)予以公开。
附件:《广东省廉江市石颈镇新屋高岭村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和禧资矿评字(2021)第032号)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4日
(联系人:安申龙,联系电话:0759-3399085)
抄送:廉江市自然资源局、贵州和禧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
附件:《广东省廉江市石颈镇新屋高岭村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和禧资矿评字(2021)第03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