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测绘〔2023〕357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我局开展了2023年度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2023年度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我局对27家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成果质量情况、测绘资质条件符合性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并对7家外来测绘资质单位测绘成果质量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此次检查发现6家测绘资质单位不符合测绘资质条件要求,6家测绘资质单位测绘成果质量批不合格,1家测绘资质单位拒绝迎检,2家测绘资质单位已主动注销测绘资质(详见附件)。
二、问题处理
(一)责令6家未符合测绘资质条件的测绘资质单位和1家拒绝迎检的测绘资质单位,于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至符合要求,依据《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处理。
(二)责令6家测绘成果质量批不合格单位,于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至符合要求,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三条有关规定处理。
(三)请各测绘资质单位严格执行《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测绘单位取得测绘资质后,变更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技术装备的,应当在三十日内通过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更新有关信息。”
附件:2023年度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情况汇总表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3日
(联系人:全境富;联系电话:0759-3377373)
附件.2023年度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情况汇总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