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抵押人
抵押权人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00)24《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
商业银行港城支行
麻章镇育才中路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