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开发区绿华路28号城市假日花园五期2号楼2711房的《房地产权证书》(粤房地权证湛江CQ 字第020002497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毅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