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何建荣)
时间:2023-05-10 09:51:2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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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开发区海滨三路32号三幢804房的《房地产权证书》(粤房地证字第218237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建荣
2023年 5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