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若华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证字第2947123号《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三十八条的规定继承人朱蔚、朱华妍、朱奇进、朱俊杰申请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蔚、朱华妍、朱奇进、朱俊杰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