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湛府国用 (1998)字第30023号
广城印染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40802008005GB00338W00000000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中75号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2023年4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