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李美泽)
时间:2023-03-24 18:54:2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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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并将登记结果在湛江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14楼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电话:0759-2928289。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