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继承材料查验结果事项公示(潘华明)
湛自然资(公示)〔2023〕19 号
时间:2023-03-27 11:15:49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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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潘邓家、彭中惠、潘帅廷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对继承材料查验,我局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继承材料查验结果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 60 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潘华明
不动产坐落: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六路 3 号之六御景名城住宅小区 7 号商住楼 1805 房
不动产权证(明)号:粤房地权证湛江 CQ 字第 0100130736号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面积:63.14 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湛江市体育北路 15 号湛江商务大厦 7 楼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59-3192380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