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交通管理总站因保管不善,将粤房证字第4596443号《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湛江市坡头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 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