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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文件解读

时间:2025-03-14 15:53:28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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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国家城市发展新要求、新理念,衔接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促进我市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整体修订工作,并将其更名为《湛江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经市司法局审查同意印发,有效期为五年。

  本次《技术规定》整体修订主要是为适应建立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和当前湛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结合前期技术规定实施过程中所暴露的问题,参考先进城市规划管理经验做法,根据最新行业政策、规范、标准,结合本地规划管理实际需要和社会各界反馈意见,本着更加精简、实用、便于规划编制、审查、管理的原则进行的整体修订。修订后将对我市实现“一张蓝图管全域”“一套标准管品质”有重大意义,为各类项目的规划建设提供技术依据,促进城市依法依规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3)、《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湛部规2023-25),国内有关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等。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技术规定》共含13章、3项附录及10张附图,具体如下:

  1、第一章为总则,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依照机构改革后各行政主管部门的事权划分和专业名称、术语,修订起草依据、起草原则、管辖范围等内容。

  2、第二章为用地用海分类与开发强度,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修改用地分类标准,根据现阶段工作需要补充新旧地类对照表,补充地下空间用途分类,优化用地兼容和混合使用规定;(2)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及《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规范性文件优化各类用地控制指标;(3)结合本地实际、参考各地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经验做法,优化商业、物流仓储用地的控制指标,并进一步放宽公共服务、公用设施规划管理要求。

  3、第三章为绿地与开敞空间,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根据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目标和公园绿地主管部门意见优化绿地管控指标;(2)结合新的道路、轨道建设的相关规范和规划实施过程中暴露的矛盾,优化防护绿地管控条款;(3)优化商业用地、公共服务、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率要求,优化部分环卫、产业用地的防护绿地设置规定。

  4、第四章为配套设施,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行业规范更新部分公共服务、公用配套设施的设置要求,如教育设施配套要求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医院配套要求根据《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21)更新等;(2)结合湛江实际修改人口规模计算标准为: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户,3.2人/户。

  5、第五章为建筑间距与退让距离,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根据章节内容重新归类具体条款的设置顺序;(2)根据主要科室意见优化调整在实际规划管理中易产生歧义的条款,含“平行布置底层或多层之间的间距、高层非住宅之间的间距、更新改造项目同一权属人配建设施的建筑退距要求”等相关条款;(3)根据新的行业规范、标准,更新了部分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间距要求,如综合医院传染病房与其他类功能用房的间距要求;(4)增加建筑退让古树名木、历史建、构筑物、海岸线距离要求等。

  6、第六章为建筑单体设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进一步完善建筑单体设计控制要求,明确建筑高度、面宽、层高、构筑物及布局的要求,并对超高层建筑和立体生态建筑提出要求;(2)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不违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放宽阳台、空调搁板、结构板的建设及计容规定;(3)进一步明确超高层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相关建设要求;(4)增加立体生态住宅的规划要求。

  7、第七章为城市景观环境,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增加了一部分对城市整体景观、建筑景观、道路景观等城市景观设计及环境控制条款;(2)增加控规编制环节制定重要廊道控制内容的要求;(3)增加街道控制相关内容。

  8、第八章为用地竖向与地下空间利用,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用地竖向与地下空间利用,明确建设用地竖向、室外自然地坪等的要求,促进城市功能布局和地上、地下空间协同;(2)调整挡土墙、护坡与建筑的最小间距要求,删除对台地设计的具体规定,以增加后期方案设计的灵活性;(3)按《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4〕146号)要求,参照省内其他地市管理规定,更新地下空间分类和建设指引。

  9、第九章为城市道路与交通设施,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工程及各类交通设施的规划管控要求;(2)根据《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2018)更新城市各级道路建设指标;(3)根据停车位专项调查成果优化了车位配建系数,其中赤坎区、霞山区以及开发区核心区普通住宅项目配建小汽车位由1.2车位/100㎡调整为1.0车位/100㎡,麻章区、坡头区普通住宅项目配建小汽车位由1.0车位/100㎡调整为0.8车位/100㎡;细化行政办公项目停车位配建指标,指标由2.0车位/100㎡调整成具有对外服务功能的行政办公项目指标为1.8车位/100㎡,其他的行政办公项目指标为1.5车位/100㎡;商务办公项目配建小汽车位指标由1.5车位/100㎡调整为1.2车位/100㎡;综合性医院项目配建小汽车位指标由1.5车位/100㎡调整为1.8车位/100㎡;商业、餐饮和大型超市项目配建小汽车位均由1.5车位/100㎡调整为1.3车位/100㎡。(4)增加公共交通线网规划相关内容。

  10、第十章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主要修订内容为对各类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管线的规划设计提出明确要求。

  11、第十一章为城市综合防灾相关管控要求,修改内容主要针对城市可能面临的自然灾害、人为灾害及其诱发的次生灾害对城市构成威胁和危害的程度,制定综合防灾对策,以及对灾害发生后各项救灾、减灾措施进行全面规划。

  12、第十二章为新增的村庄规划管理通则,主要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村庄规划提出明确规划建设管控要求。

  13、第十三章为附则,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完善三项附录,包括计算规则、名词解释、用词说明;(2)十张附图包括半开敞空间进深示意图、主景观阳台及阳台连续开敞率示意图、住宅套内建筑面积示意图、屋顶梯屋一体化设计示意图、结构内的空调搁板、平台式空调搁板示意图、及中心城区各区旧城区范围图。


原文链接:《湛江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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