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业务服务指引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企业、群众“多地跑”,加强湛江与其他城市间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协同性和联动性,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行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业务服务。
一、业务模式
不动产登记部门利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通过异地申请、属地审核、网上缴费(税)、核发证书(证明)、及EMS寄送服务等程序环节,即通过不动产登记网上申办渠道,由异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指引(或协助)申请人发起不动产登记业务,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线上接收并办理,涉及税费、登记费等由申请人网上缴纳。
二、业务范围
不动产登记的高频业务类型
三、业务渠道
(一)办理路径
1.线上办理。按照不动产所在属地,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不动产登记专题页面(广州市、珠海市、惠州市、江门市、阳江市、茂名市、揭阳市)(网址:https://www.gosugo.com/hlwbdcdj/gdzwfwwbdczt/index.html),申请人通过身份认证后可登录对应城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办系统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2.线下办理。异地(申请人所在地)登记窗口申请。异地人持申请材料向异地(申请人所在地)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工作人员指引申请人按照线上路径申办。
(二)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异地(申请人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2.受理:异地(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验。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相关申请材料原路退回。
3.审核:受理后,异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材料是否符合登记条件。符合条件予以登记,审核通过进入登簿环节;审核不通过的出具《不予登记告知书》,退回申请材料,进入结束环节。
4.登簿:审核通过的,异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登记结果进行登簿,进入缮证环节。
5.缮证:异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缮证,进入发证环节。
6.发证:异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