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办事指引
一、主要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二、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1.标准: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共有证书工本费10元/本;
2.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和财税[2019]45号)。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或获取电子证照);
3.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1份);
4.不动产权证书(只有不动产权电子证书的无需提交),原件(1份);
5.预告登记证明(现房的无需提交),原件(1份);
6.契税完税凭证,原件(1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工作流程
六、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1.网上申办地址
/zjsfw/bmdh/zrzyj/yhyshj/bdcdjzt/bsrk/content/mpost_1581211.html
注意:可以获取电子证照的直接调取上传,申请材料需要原件的应扫描原件上传。
2.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温馨提示:该业务已实施全市通办,申请人可向县(市)区任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七、咨询电话:0759-3192377、0759-3756329
八、监督举报
1.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登记科:0759-3192387
2.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759-319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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