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办事指引
一、主要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二、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不含实地查看时间)。
三、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1.标准: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共有证书工本费10元/本;
2.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和财税[2019]45号)。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或获取电子证照);
3.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报告,原件(1份);
4.不动产权证属书(海域使用权证书),原件(1份);
5.建筑物、构筑物符合规划的材料,原件(1份);
6.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等,原件(1份);
7.海域使用金的缴纳凭证或减免凭证,原件(1份);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根据海域使用权登记的法律法规的线管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在海域使用权登记后进行公告。
五、工作流程
六、办理方式
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七、咨询电话:0759-3192377、0759-3192383
八、监督举报
1.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登记科:0759-3192387
2.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759-3192382
★请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湛江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从相应栏目获取信息:
1.登记机构地址、办公时间、电话(中心动态-营商环境-办事入口-办事大厅)
2.案件办理进展(办事查询-进度查询)
3.不动产信息查询(办事查询-查询证明/产权信息查询)
附件:(十三)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办事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