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催缴0037号
时间:2024-12-09 16:16:52 来源: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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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催缴通知书
湛江市同泰机电实业有限公司:
我中心接到贵单位原职工刘**的投诉,反映贵单位未按规定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及《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为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请贵单位认真自查,按规定为刘**补缴住房公积金,并将《回执》送回我中心。
办公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93号
联系电话:0759-3210656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