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市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积极履责主动作为,扎实推动“法治公积金”建设出成效。2024年3月,获湛江市第六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优秀”等次;2024年6月,被住建部确定参与“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和信用管理研究”课题;2024年7月,连续第二年获湛江市公益普法活动先进单位。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市中心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8次,通过宣讲报告会、专题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开展学习8次;4月在市委党校举办专题培训班,教育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并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抓住“关键少数”,做到纪律学习全覆盖,确保在遵守和执行纪律上走在前、做表率。
2.全面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中心履行法定职责、开展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功和必修课,采用领导班子带头学、警示教育集中学、各党支部常态学、多措并举融入学的方式开展集中学习26次,并通过学习强国、学法考试平台、干部在线学习中心等线上渠道进行自学,引导党员干部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三重一大”、行政执法、信访处理等工作中,精确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砥砺前行。
3.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市中心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问效,完善党组会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动领导班子学法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扛起普法依法治理主体责任,带队参加市第六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获得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主持印发2024年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将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市中心年度重点工作;签发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主持召开党组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监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二)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推进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
1.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规范依法决策程序,7月在中心门户网站公布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广纳民意,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3次,向有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9次;开展专家论证评估,在7月、9月、11月举行3场专家论证会,提高决策质量。落实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今年出台的3份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法制审核,提交市中心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8月将27份规范性文件录入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纳入省人大常委会监管。定期开展文件清理工作,12月对外公布清理结果为保留26件,废止4件,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施行。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保障依法行政的积极作用,全年提供法律意见43次,审查合同协议15份,代理代理逾期催收起诉案15宗和执行案7宗,代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1宗,行政复议案1宗以及行政诉讼案2宗,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2.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一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3月在对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某企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这是市中心作出的第一份不予处罚决定书,将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高质量发展举措落到实处。二是加大执法催缴力度,重点开展对涉及职工投诉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执法催缴活动,全年对逾期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作出《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22份涉案金额34万元,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历年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强制执行案24宗,涉案金额40万元,通过行政强制方式将职工合法权益执行到位。三是常态化扫黑除恶,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厉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今年已调查提取件192份涉及资金3079万元,查实114宗套取案件涉案金额1856万元,对77名骗提职工进行调查询问,追回套取资金454万元,年度追缴回收金额创下历年之最。向有关单位发函通报27份,作出9份行政处理决定,全力推进对8名骗提职工强制程序,由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四是推动构建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织牢织密骗提骗贷防控“网”,一方面加强纵向联动,与外地公积金中心互为协查不动产登记、偿还贷款信息47份金额265万元;另一方面推动横向联动,推动与人民法院司法衔接常态化,协助办理各级法院冻结104笔金额3363万元,划扣34笔金额398万元,进一步形成协同合力,维护良好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
3.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跨区域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一体化,7月市中心与茂名市、玉林市中心三方签署“三市通办”同城化合作协议,实现三市异地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互认互提互贷,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二是规范权责清单管理,对外发布市中心权责清单,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履行职责;优化公共服务实施清单,按要求认领省级政府权责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配合推进住房公积金领域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编目管理。三是持续开展“六大特色服务”,5月起,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同步推行“周六不打烊”服务,有效解决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休息时间无处办事”的问题,最大程度地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树立市中心优质服务品牌。四是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助力“高效办成一件事”,协同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政数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对办理员工录用、企业职工退休涉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退休提取等事项,实现办件信息及相关材料在部门间“无缝衔接”,推动实行一件事一次办成。
4.创新信用评价模式,提供信用监管新样本。一是参与住建部信用管理研究课题,作为住建部确定参与课题研究的全国6个住房公积金系统成员单位之一,市中心信用监管工作创新获得住建部的充分肯定,承担住房公积金领域信用管理文件起草任务,积极收集、分析、总结全国各地的成功案例、经验做法和相关数据,为制定全国住房公积金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和信用管理制度提供有力支撑。二是以住房公积金信用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8月市中心联合中国银行湛江分行推出“公积金信用·中行惠企贷”产品,标志着广东省首个住房公积金信用贷款业务落地,有效提升中小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截至今年底,已核准16家企业“公积金信用贷”额度8600万元,另有23家企业在途审批或者意向信用贷款额度逾9000万元,为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湛江公积金信用支持样本。
5.出台惠企便民措施,依法履职增进民生福祉。一是继续上调贷款额度,7月出台贷款调整政策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方缴存职工的每户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的每户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这是市中心两年来第3次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二是密集出台惠民政策,全方位支持职工多元化住房需求,不断强化对新市民租房、刚需购房、改善型购房群体支持力度,优化调整偿还购房贷款提取频次和额度,优化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开展“带押过户”贷款业务,修订缴存管理办法,制定“商转公”贷款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
6.坚持深化57365线路检测中心,推动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坚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常态化,全年主动发布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信息183条,定期更新57365线路检测中心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信息。落实“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共将24条行政强制信息通过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保障知情权。二是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群众信访投诉事项,今年接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派的投诉、举报、咨询、建议等工单704宗,已经全部办结;接受走访信访投诉件82宗,已办结了43宗;国家信访局及市信访局移交信访件7宗,已办结2宗,3宗撤诉,2宗正在办理中。三是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提高复议应诉答辩质量,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印发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今年2宗行政诉讼二审案保持应诉出庭率100%,1宗行政复议案已由市政府作出维持市中心行政行为的决定,以实际行动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7.健全制约监督机制,强化依法行政保障。一是严格落实法制监督,保障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正当,对今年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23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今年新增4名工作人员通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配备2名法制审核人员,以45名执法证人数位居粤东西北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位。二是持续加强执法培训工作,印发2024年开展执法人员培训通知,建立培训登记卡制度,按时完成执法人员全员轮训任务;制定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举办行政复议法专题学习会,重点学习与履责相关“行政复议前置”条款。派员参加市司法行政部门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复议法培训班,开展分享学习心得和履职交流研讨来增强学习成果转化,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8.执法普法融合推进,打造特色普法品牌。一是坚持融合式普法,发挥全省住建系统“2021-2025普法规划”普法基层阵地的引领作用,打造特色普法“五五工作法”品牌,坚持把执法现场变为普法现场,持续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结合正反两面的真实案例提高现场宣讲效能,受众达数千人。二是开展“送法六进”活动,全年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派出普法团队走进麻章区某大型企业、各业务承办银行、赤坎区桥兴社区、霞山区海港社区及宪法宣传周法治文化现场,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宣传活动,通过政策宣讲、现场答疑、赠送法治图书,发放宣传小册子等形式,为市民群众提供满满法治“干货”。三是构建网络宣传矩阵,打造线上立体化普法平台,常态化在中心门户网站、微信服务号等政务媒介发布普法文案。重点宣传信访工作条例施行2周年、民法典颁发4周年,普及民法典合同篇知识,增强广大群众依法信访、理性维权意识;加大宣传宪法及国旗法常识,定期发布诚信小典故,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存在问题及分析
一是行政执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普法宣传效应不断扩大,职工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住房公积金维权追缴案件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对市中心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但从事一线执法人员配置偏少,缺乏足够的执法力量,且配备的法制审核人员都是兼职,与日益繁重的行政执法维权追缴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特别是下属县域办事处执法人员缺乏更多实务历炼,依法行政能力仍需强化。二是法治宣传和普法实效仍需进一步提升,当前部分企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的认知度不高,且抱有法不责众的心态,市中心开展普法活动较以往的专题讲座、设摊宣传、橱窗展示等传统形式有所变化,但创新性和互动性仍有不少提升空间,新颖的法治元素不多,需要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及员工的诚信守法积极性。三是使用“粤执法”平台办案存在问题,市中心启用“粤执法”平台开展执法活动中,发现一些系统问题,如文书模板格式不可编辑、印章所在页无正文、执法文书模板未能完全适用;在办理业务环节,缺少撤回或者修改功能,个性操作适用性有待进一步优化等。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强措施推动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圆满完成住建部信用管理研究课题,加强行政执法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开展普法治理活动,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和任务。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中心业务工作中,突出法治引领保障作用,做到依法、民主、科学决策,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推动“法治公积金”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广大职工“急难愁盼”问题,聚焦住房公积金领域投诉反映强烈的逾期不缴少缴等突出问题,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运用行政处罚加行政强制手段,依法依规履行法定职责。
(四)强化法治培训应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要求,通过专题培训、实务研讨、跟班学习、实战演练等方式,注重法治培训成果转化应用,提高执法人员综合法治素养和执法办案能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更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