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湛江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解读
一、 文件制定的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积极支持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问题,根据中共湛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北部湾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湛发[201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制定湛江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政策。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中共湛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北部湾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湛发[2018]4号)。文件要求实施开放务实的人才培养与引进政策,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政策。
三、 内容提要
1、明确经市人社局认定为A类高层次人才当前贷款额度: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00%,即当前可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精装房45万元)。如果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最高可申请贷款80万元(精装房90万元)。
2、明确经市人社局认定为B类高层次人才当前贷款额度: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50%,即当前可申请的最高额度为30万元(精装房35万元)。如果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最高可申请贷款60万元(精装房70万元)。
3、明确经市人社局认定为C类高层次人才当前贷款额度: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按照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精装房23万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最高可申请贷款40万元(精装房45万元)。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