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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按规定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将面临被行政执法_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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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不按规定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将面临被行政执法

时间:2018-08-28 09:15:10 来源: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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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市出台了《湛江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办法明确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逾期不缴、少缴、欠缴或者多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截留职工住房公积金不缴存的,单位和职工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的四种违法行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对其进行行政执法,规范其缴存行为。以行政执法的强力全面推动住房公积金政策普惠,使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职工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优惠。

  据了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以来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全面推动住房公积金政策普惠为重点,采取“全面推动、重点攻坚、面上开展、点上开花”的方式,精准发力做好促缴扩面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2018年1-7月,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31.62亿元,同比增长16.27%;新增缴存单位490个,同比增长22.19%;新增缴存人数21732人,同比增长22.93%.截至2018年7月,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87.63亿元。但由于缺乏缴存的“刚性政策”“刚性文件”,一些单位拒不缴存、百般推卸等现象时有发生。为破除促缴扩面的瓶颈,着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出台了《湛江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为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注入了新的血液和活力。职工可通过投诉等方式反映单位、职工等违法行为。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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