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廉江黎明农场四队路段“6?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
湛安办〔2013〕273号
廉江市人民政府、廉江市安委会、廉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廉江市良垌镇政府:
一、免于责任追究人员
黄永业,广东省廉江市良垌镇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本应追究黄永业的责任,但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责任追究。
二、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
钟河寿,廉江市杏水镇人,桂KL6995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驾驶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由廉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照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三、对有关单位的通报批评
廉江市良垌镇政府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由廉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给予良垌镇政府通报批评。
四、落实有关安全防范措施
为了有效地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有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应吸取廉江市黎明农场四队路段“6·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效办法,认真落实以下几项措施:
(一)廉江市政府要广泛利用网站、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形式,扎实持久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意识,营造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分为。
(二)廉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道路交通源头管理,加强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要以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盗抢嫌疑等四类车辆为重点,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超员、不戴安全头盔,遮挡号牌、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落实勤务制度,加强路段巡逻,严密路面监控,切实做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三)廉江市乡镇政府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的作用,层层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道路安全宣传教育作用,认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地防范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
各有关单位要在2013年11月25日前将责任追究和有关措施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湛江市安委办。
附件:
1、湛江市廉江黎明农场四队路段“6·4”较大道路交通事
故调查报告;
2、《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湛江市廉江黎明农场四队路
段“6?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问题的复函》(湛
府办函〔2013〕182号)
湛江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郑群 周羽,电话:3181517,传真:331030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市总工会。
校对人:郑群
附件1:
湛江市廉江黎明农场四队路段“6·4”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了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情况
(一)肇事桂KL6995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驾驶员及所属单位的基本情况
1、肇事桂KL6995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基本情况
肇事桂KL6995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车辆品牌:乘龙;车辆型号:LZ5108CSMP;车身颜色:红色;车辆类型: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发动机号:A3200400026;核定载人数:3人;吨(座)位:9990kg;车辆尺寸:长11795mm、宽2470mm、高3950mm;机动车所有人:李炳强;使用性质:货运;燃料种类:柴油;制造厂名称: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车辆识别代号:LGGGBKIW74L008918;检验有效期止:2014年6月2日;强制报废期止:2019年5月28日。
2、肇事桂KL6995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驾驶员基本情况
钟河寿,男,汉族,33岁,廉江市吉水镇人,2002年6月考取A2牌驾驶证,从业资格类别:J-货运,有效期至2016年11月6日;系肇事桂KL6995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驾驶员,符合准驾资格;2013年6月2日,肇事时驾驶桂KL6995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
3、肇事桂KL6995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所有人基本情况
李炳强,汉族,广西博白县人,64岁,中共党员,初中文化;系个体运输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桂交运管玉字450923604928号,有效期至2014年5月31日止;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二)肇事粤GOE820号普通摩托车及驾驶员基本情况
1、肇事粤GOE820号普通摩托车基本情况
肇事粤GOE820号普通摩托车,车辆品牌:豪江;车辆型号:HJ125/6;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发动机型号:04313267;车身颜色:红色;使用性质:非营运;出厂日期:2004年11月20日;强制报废期止:2018年1月10日;检验有效期止:2006年10月1日;保险终止日期:2006年4月1日;车辆所有人:陈瑜海;登记住所:廉江市新华镇垌尾村9号。
2、肇事粤GOE820号普通摩托车驾驶员基本情况
黄永业,男,汉族,1994年2月6日出生,住址:廉江市良垌镇茅垌村三队24号;未取得有效两轮摩托车驾驶证资格。2013年6月2日,肇事时驾驶悬挂粤GOE820号普通摩托车。
3、肇事粤GOE820号普通摩托车所有人基本情况
原车辆登记所有人:陈瑜海;车辆实际支配人:黄强和(黄永业父亲),汉族,广东廉江市良垌镇人,45岁,初中文化,住所:廉江市良垌镇茅垌村三队24号。
(三)事故发生路段的交警执勤情况
廉江市黎明农场四队路段(S286省道线13KM+900M处),属于廉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良垌中队监管区域。据查,事发当天凌晨约2时30分前,横山中队副队长王梓光与民警邹治强负责辖区路面的巡逻执勤工作。他俩一直在省道S286线巡查,共查处纠正违章机动车辆17台。接到事故发生的消息后,他俩于2时35分按照110指令,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疏导来往车辆,维护交通秩序。
(四)事故发生路段的路面情况
廉江市黎明农场四队路段(S286省道线13KM+900m处),道路呈南北走向,南往良垌镇,北往廉城镇;水泥路面,路标干燥,路中设有黄色虚线,路宽7.5米,视线良好;天气:晴。
二、事故发生经过、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的情况
(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善后处理情况
经多方开展工作,死者家属思想相对稳定。死者陈东云尸体已火化,但黄永业、黄志权家属不同意黄永业、黄志权尸体火化。8月初,黄永业、黄志权、陈东云家属已向廉江市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廉江市法院于8月15日已受理此案,但未开庭审理和判决。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死亡人员情况
1、黄永业,男,汉族,
2、黄志权,男,汉族,
3、陈东云,女,汉族,
(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湛江市廉江黎明农场四队路段“6·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直接损失72.017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在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该起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经过事故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对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分析和性质认定如下:
(一)事故发生直接原因
1、黄永业无机动车驾驶证、醉酒(乙醇浓度为88.5214mg/100ml)驾驶摩托车上路,且超载1人,又不戴安全头盔及不注意安全行驶,碰撞由钟河寿驾驶的停在路边检修的桂KL6995号货车,造成黄永业同车的三人当场死亡。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2、钟河寿驾驶桂KL6995号货车,因电路故障临时停车时,不按规定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等措施扩大警示距离,致使车辆被黄永业驾驶的摩托车碰撞,造成黄永业同车的3人当场死亡。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二。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廉江市良垌镇镇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不健全,道路交通宣传教育工作缺位,这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三)事故发生的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湛江市廉江黎明农场四队“6·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非生产经营性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事故调查组认为,湛江市廉江黎明农场四队路段“6·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为吸取事故教训,教育和惩戒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起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提出以下处理的建议:
(一)建议免于责任追究人员
黄永业,广东省廉江市良垌镇人。经查,2013年6月4日凌晨约2点30分,黄永业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竟然驾驶二轮摩托车上路,且超载(承载3人),醉酒驾车,不戴安全头盔和不注意安全行驶,碰撞停在路边检修的悬挂桂KL6995重型货车,造成自己同车的3人死亡。黄永业对这起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应追究黄永业的责任,但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责任追究。
(二)给予有关人员处理的建议
钟河寿,廉江市杏水镇人,系桂KL6995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驾驶员。经查,2013年6月14日约1点多,钟河寿驾驶悬挂桂KL6995重型货车在发生电路故障临时停车时,不按规定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等措施拉大警示距离,其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廉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照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三)给予有关单位通报批评的建议
廉江市良垌镇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不健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力度不大,致使辖区农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薄弱,无证违章驾驶现象比较严重。其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廉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给予良垌镇政府通报批评。
六、整改措施
为了有效地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有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应吸取廉江市黎明农场四队路段“6·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效办法,认真落实以下几项措施:
(一)廉江市政府要广泛利用网站、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形式,扎实持久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意识,营造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分为。
(二)廉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道路交通源头管理,加强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要以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盗抢嫌疑等四类车辆为重点,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超员、不戴安全头盔,遮挡号牌、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落实勤务制度,加强路段巡逻,严密路面监控,切实做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三)廉江市乡镇政府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的作用,层层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道路安全宣传教育作用,认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地防范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