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考生黄伟、周汝南考试作弊行为的处理决定
2024年12月30日,考生黄伟(身份证号:440921*******0036)、周汝南(身份证号:440902******283X)分别在湛江市仁邦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考试点参加2024年第10期、第12期加氢工艺作业初训补考实操考试科目三、科目四仿真模拟过程中,携带相关复习资料进入考场并利用资料进行查找答案,被监考人员发现后当场予以制止,并责令其离开考场。
依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中附件1《考试违纪处理》“二、考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宣布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责令离开考场,并由考试机构作出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决定,并在考试机构官网公告,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期限,自作出决定之日起算”:(四)夹带、查看与考试有关资料,或者抄袭他人答案或者同意、默许、帮助他人抄袭的有关规定,决定对黄伟、周汝南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处理,并在湛江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告。
湛江市应急事务中心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