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第6号 公告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过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广东中汇石材有限公司等以下7家企业通过评审,确定为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吴川市鸿发石场有限公司
廉江市鼎盛矿业有限公司
徐闻县新寮镇白水塘石料有限公司
遂溪县德鑫矿业有限公司
徐闻县永富石场有限公司
广东中汇石材有限公司
廉江市东兴硅质材料有限公司
在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等情况,可来信或电话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称号。
联系人及电话:赵田,0759-3181516(带传真),地址及邮编: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30号,524033。
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