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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湛江市应急管理局整体支出自评报告_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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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湛江市应急管理局整体支出自评报告

时间:2024-07-31 14:49:24 来源: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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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年度:2023年度

  评价单位: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2024.7.11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县(市、区)和市直机关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并综合分析,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23年度湛江市应急管理局整体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情况

  1. 市应急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湛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湛江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设11个职能科室,局机关行政编制45人,行政执法编制20人。工勤4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局机关实际在职人员72人(含4名工勤),退休人员11人,外聘临时工7人。

  2.湛江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⑴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相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工作。⑵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贯彻相关法规、规章的落实措施、规程和标准并组织实施。⑶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编制本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⑷统筹协助省应急管理厅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生产安全事故、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和灾情信息。⑸组织指导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⑹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⑺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市县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⑻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⑼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冰冻、台风、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⑽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⑾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和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⑿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⒀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⒁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⒂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⒃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⒄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⒅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⒆职能转变。市应急管理局应当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全市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2023年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下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全市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和自然灾害形势总体平稳。

  (一)、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1、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强化党的领导和党建工作。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坚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一体学习、一体贯彻,将23项内容纳入政治要件台账管理,党委会传达学习和研究审议133个议题。组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茂名现场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6次,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30余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7次,覆盖党员540余人次。高质量完成3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和轮训工作,深化拓展联学共建、机关暖企、助力乡村振兴等活动。将重点工作列入局督办,实行月通报、周督办制度,发出通报12期。深入开展“竞标争先”行动,形成12个项目推进,3项工作在全省排名靠前;积极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方法,明确5个调研课题,转化5项调研成果,查摆突出问题5项,制定整改措施12条,召开正面反面典型案例剖析会。聚焦重点领域开展“跟踪回访促落实 清风护航解难题”行动,将监督执纪“嵌入”到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过程中。组织纪检干部集中学习和警示教育3次。通过集中培训、集体研讨、预案推演,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驾驭风险和处理急难险重任务能力。召开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座谈会,开展各县(市、区)局长集体述职活动。认真开展国家安全、保密、信访、审计、档案、57365线路检测中心、禁毒等工作,推进平安建设、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等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积极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压实属地和行业责任。一是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全市共排查重大事故隐患2703个。二是完善新业态安全监管,制定《部分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逐一梳理明确13个新领域22个重点监管环节、28个部门71项安全监管职责。三是充分发挥市安委办职能,实现部门交办工作清单化,落实“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发出工作周通报、月通报21份,发出各类安全生产提醒函、督办函198份,挂牌督办一般生产安全事故19宗,针对典型事故共启动“一盘棋”响应9次。印发《重点行业领域十大事故隐患和十个事故多发地区挂牌督办整治方案》,挂牌督办事故隐患20个,整改完成率100%。建立约谈提醒和失职追责机制,提请市政府约谈霞山“1·25”火灾事故、雷州“11·19”火灾事故、湛江晨鸣“5·18”事故,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四是重点时段先后派出9个督导组对11个县(市、区)全覆盖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市安委办联合市委宣传部以“四不两直”方式部署开展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交叉暗访检查,邀请专家、记者参加,全程拍摄检查影片,加大媒体曝光。

  3、持续强化行业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强化工矿商贸行业监管。深刻吸取湛江晨鸣浆纸有限公司“5·18”较大事故教训,组织全市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深入开展有限空间指导服务和培训工作。应急管理部在湛江召开冶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试点工作现场交流会。聘请国家级矿山安全专家,全面排查治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隐患问题,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49项,重大事故隐患21项,整改率100%。开展创建液氨制冷安全标准化示范企业活动,以广东虹宝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示范单位,全面推动全市液氨制冷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窝点118个,没收非法违法产品164134公斤。全市22家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完成二次企业自查及自查结果信息录入工作,企业自查发现隐患2285项,已整改2274项。投入85.6万元组织开展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共培训7期409名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1275件。三是强化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加强对中科炼化、巴斯夫、宝钢等重点企业监管服务,联合市应急安全协会组建宣讲团到大型企业开展公益宣讲。指导稀美资源(雷州)有限公司、湛江化工品物流枢纽、遂溪县中集绿色甲醇等多个项目安全准入,指导广湛高铁湛江北站油管迁改项目三条管道三家油气企业同时报批同时评审,确保项目建设安全。

  4、加强事故风险研判,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一是强化研判分析和警示。每半年组织召开全市防控重大风险形势综合会商研判会,提出对策措施。市安委办向前三季度生产安全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双上升”的3个县(市、区)发出提醒函。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质量提升年”行动,全市共监督检查企业3906个、7046次,查处一般隐患6960项,完成整改6652项,重大隐患67项,已完成整改66项;应上报典型案例64例,实报72例,上报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位列全省第1。三是提高监督执法质量。印发《湛江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监督和保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出台《湛江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社会监督,共接到投诉举报案件6宗,全部办结。

  5、深化能力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水平。一是加强宣传培训教育。组织策划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加强《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规范推进全市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配合筹办市县党政正职应急管理网络专题培训,开展地震应急救援等2期桌面演练。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广东省安全知识竞赛暨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广东选拔赛获第二名、代表广东省参加第十届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荣获亚军,获2023年新闻宣传金橄榄奖。二是夯实基层防灾减灾基础。全力推进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荐16个村(社区)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896个行政村(社区)完成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建成全市应急避难场所800处,可容纳166万人。全市储备居住型单帐篷3572顶,清凉被7327床、毛毯4201床等应急救灾物资一批。今年来成功防御14轮强对流强降雨和5次台风洪涝灾害,没有人员因灾死亡。三是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在特别防护期重要时段颁发《禁火令》,进行“包山头”网格化管理,全市共设立检查站779个检查站,将火源堵在山外林外,四支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靠前驻防并参与巡查,指导对发现的345处隐患全面整改,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组织举办全市森林消防职业技能大比武,提高森林消防队伍扑火能力,没有发生森林火灾。

  6、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强化全灾种应急能力。一是推动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投入39.7万元高标准改造升级值班室软硬件,高度整合多个信息系统,实现会议值守多功能同步;投入640万元建设移动通信指挥平台项目,有效解决断电、断网情况下信号问题,实现实时向省、市指挥部回传各类画面和数据,为领导决策指挥提供辅助功能。采购20台无线对讲机和20台卫星电话,为5个县(市、区)配发小鱼易连单兵终端,解决三断情况下的应急通信能力。二是加强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线上办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全覆盖,湛江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共564家,全市开展规模以上演练498场(次)。三是严格落实“三级制”值班制度。每天实行“零报告”,要求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早发现、早报告、快处置。编报《突发事件信息专报》共174期,编报值班要情37期,节假日未发生迟报、漏报等现象。四是提升应急处突能力。成功协调处置遂溪“1·10”危运车侧翻事故、“1·31”桂北渔80437触礁搁浅18人遇险、经开区“2·22”房屋倾斜险情等突发事件;在防御台风“三巴”中积极协调省应急管理厅支援成功搜救海上失联3人,顺利处置吴川市6处堤围险情,没有发生人员伤亡。

  (二)存在的问题

  全市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也存在短板弱项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1-12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伤亡事故93宗、死亡101人;同比,事故宗数增加7宗、上升8.14%,死亡人数增加19人、上升23.17%,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火灾事故多发。二是行业监管仍然存在死角盲区,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不严格不细致,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知识匮乏,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等现象仍存在,导致工贸行业发生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三是基层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基础薄弱。镇街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诸多职能,但人员少、装备差、待遇低、业务能力弱的情况没有根本改变。部分海堤及水利抗风、抗潮能力较低,避风锚地、渔港等防风避险设施不足,防汛救物资储备仓库条件简陋。如,防御台风“海葵”和“三巴”期间,吴川市鉴江流域小东江多处决堤,遂溪县港门镇3段损毁海堤长期未修复。

  (三)2024年工作计划思路及重点任务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应急管理厅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工作部署,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三大主责主业年度任务,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急难险重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以高水平安全奋力推动湛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1、加强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基层党建提质年为契机,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重点,大力落实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意识形态和国家安全、保密意识教育,不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总结经验做法,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全市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狠抓党风廉政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持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平安建设与应急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创建平安稳定社会环境。

  2、深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靠前指挥、在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基础,加快推动粤西(湛江)区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和“智慧应急”综合应用平台落地建设,组建应急通信小分队和“智慧应急”综合应用平台运营团队,逐步提升应急指挥统筹能力。

  3、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深化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防范化解建筑施工、工贸、非煤矿山、城镇燃气、危化品、道路、水上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巩固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成果,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积极推进化工园区建设,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关人员工伤预防能力培训,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工贸重点行业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推进非煤矿山企业智慧建设。加强宣贯《湛江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推动落实《湛江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指引(试行)》,凝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强大合力。实施分类分级执法,严格落实自由裁量,切实提升执法效能。

  4、进一步筑牢防灾减灾基础。调整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成员,明确市县两级三防行政责任人。加强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的预测和风险研判,督促落实防风六个百分百措施,统筹做好防汛和防旱工作。扎实推进基层防灾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分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不断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开展森林扑火演练,加强与广西、茂名边界森林火灾联防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群众安全避险意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处理好安全与环保、防灾与减贫的关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三大主责主业,全市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自然灾害防治成效明显、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化解、全市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不断推进,确保全市没有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发生群死群伤的自然灾害,没有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3 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235.36 万元,比上年增加562.19 万元,增长21.0 %,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预算收入拨款增加  ;支出预算3235.36 万元,比上年增加562.19 万元,增长21.03 %,主要原因是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28.3万元,二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39万元,三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05万元,四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0.33万元,五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117.17万元 。

  (详见预算批复、预算公开报告,预算包含下属单位)

  四、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

  在此次绩效评价中,我局成立了2023年度市级财政资金整体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局长程进同志任组长,主要负责统筹工作。副局长刘显海同志主要负责指挥各科室业务。成员由各业务科室科长负责。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姚文红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协调和安排具体方案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的日常具体事宜。刘显东、刘书璞主要负责整理绩效自评资料,按照工作方案具体进行绩效评价。陈田荣主要负责督促各科室及下属单位推进相关工作。

  (二)自评工作过程。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4〕5号)要求和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及时成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召集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对超100万元的重大政策绩效评价项目等进行重点评价,查阅收集相关资料,审查账簿凭证,最终确定绩效目标实施效果,从而形成评价结论。

  在自评中,我局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绩效自评,支出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及标准进行开支。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我局按照要求对本部门的支出绩效进行评价,整理相关资料,按文件要求于7月12日前报送自评材料。我局均按要求对各专项资金的立项、申报、批复、实际支出等情况进行梳理,按照项目进行分类,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四)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

  我局按照时间规定于7月31日前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且所报送的自评报告、评分表等与公开的自评报告、评分表等一致。

  、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及时在预算年度内完成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同时严格履行其职责,遵循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公平性等原则、自评分数为100分,等级为优。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整体效能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自评得分20分。理由:如期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相关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均100%在规定时间内下达并准确发放、规范支付,实际资金支出率>95%。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自评得分20分。理由:如期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处理好安全与环保、防灾与减贫的关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三大主责主业,全市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自然灾害防治成效明显、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化解、全市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不断推进,确保全市没有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发生群死群伤的自然灾害,没有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部门预算资金支出率自评得分9分。理由:根据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相关数据测算。根据湛财预【2023】8号文批复通知,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一)总收支预算。2023年收入总预算3,23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30.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0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你单位支出总预3,235.36万元。(二)预算拨款具体构成:基本支出1,987.86万元,项目支出1,247.5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实际支出2,230.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率为100%。

  项目支出根据当年财政指标进度办理,支出进度执行率100%。

  2.预算编制

  新增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自评得分2分。理由:部门对申请新增预算的入库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落实情况。我局对于拟申请新增入库的100万元及以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严格按《湛江市市级财政绩效评估指南》要求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撰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3.预算执行

  (1)预算编制约束性自评得分4分。理由:我局没有出现非因中央、省及市相关政策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部门要求预算调剂的情况。没有出现非因新出台的统一政策(如年中增人增编经费、中央和省追加资金、非本部门主管的专项资金),部门要求当年度年中追加资金的情况。

  (2)财务管理合规性自评得分3分。理由:我局各项资金支出范围、程序、用途、核算均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我局重新制定并印发实施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局经费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格财经纪律。

  4.信息公开

  (1)预决算公开合规性自评得分2分。理由:我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均按规定时间在官方网站进行社会公开。在2023年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中没有发现存在问题。

  (2)绩效信息公开情况自评得分1分。理由:我局年度绩效目标、年度绩效自评资料等,均按规定时间在官方网站进行社会公开。

  5.绩效管理

  (1)绩效管理制度建设自评得分5分。理由:我局对绩效管理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建立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明确绩效要求,包含绩效目标、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

  (2)绩效管理制度执行自评得分10分。理由:我局和下属单位全部申报项目都在数字财政系统项目库进行入库储备及开展绩效管理,每年都进行整体部门绩效自评和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并报送市财政局。

  6.采购管理

  (1)采购意向公开合规性自评得分1分。理由:我局严格按照有关采购要求,在广东省智慧采购云平台发布采购意向公开公告和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过程严格遵循意向公开有关要求。

  (2)采购内控制度建设自评得分1分。理由:政府采购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局内控制度工作符合考核指标相关要求。

  (3)采购活动合规性自评得分2分。理由:我局于2023年度未收到关于政府采购方面的投诉反馈,相关政府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4)采购合同签订时效性自评得分1.5分。理由:我局2023年执行政府采购签订合同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署。我局未实现广东省智慧采购云平台采购合同电子签章。综上,本项工作自评得分1.5分。

  (5)合同备案时效性自评得分1分。理由:我局2023年执行政府采购签订合同,签订后在2个工作日内备案。

  (6)采购政策效能自评得分2.5分。理由:一是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方面保留一定的比例;二是在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方面,2023年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算6万元,实际采购6万元,完成比例100%;三是在采购信用评价方面,2023年我局已完成的采购项目,均已在广东省智慧采购云平台完成信用评价,完成比例100%。

  7.资产管理

  (1)资产配置合规性自评得分2分。理由:根据我局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及报告等资料显示,我局办公室面积和办公设备配置符合规定标准,不存在超标情况。

  (2)资产收益上缴的及时性自评得分1分。理由:2023年资产处置收入等收益,均及时通过非税系统上缴财政。

  (3)资产盘点情况自评得分1分。理由:我局于2023年12月31日对单位资产情况开展盘点,形成年度固定资产盘点表。

  (4)数据质量自评得分2分。理由:我局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数据完整、准确,且资产账与财务账资产负债表数据、资产实体等一致。

  (5)资产管理合规性自评得分2分。理由: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要求落实本局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局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

  (6)固定资产利用率自评得分2分理由:我局充分对固定资产进行使用,无出租无外借的情况。

  8.运行成本

  (1)经济成本控制情况自评得分2分。理由:根据2023年决算报表-Z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我局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数<日常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

  (2)“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自评得分1分。理由:“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年初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数。

  9.加减分项

  我局无此情况。

  我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023年度基本实现。通过资金的支出,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企业发展不减速、有效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无造成生态污染的情况发生,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和部门的重点工作均按时间节点完成其中针对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组织对2023年度湛江市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金额328.15万元 ,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100.0%。

  组织对“2023年度湛江市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等1个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8.15万元,由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查阅本部门的自评材料,核实有关数据、电话咨询解答、核查评分等绩效评价程序,形成核查小结。

  组织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50.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8.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工作任务和部门的重点工作均按时间节点完成。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1.专项资金较多影响单位预算的完成和控制。各年度的省、市专项资金在下达到本局零账户时,容易存在多个项目金额累计一起下达的情况,核算过程较复杂,不利于项目资金管理和预算控制。

  2.人员和公用经费缺口较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员和公用开支较大。我局的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基本医疗支出、养老保险改革和医保单位部分上缴部分的缺口每月在10万元以上,在人员经费不足的情况下,需用从一般罚没款返还款中弥补,但从零账户划拨资金到基本户进行代扣代缴相关费用的时候,又需要将零账户的划拨额度进行大幅度调整,相关工作层层制约了工作效率的开展。

  (四)改进措施

  1.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精简核算过程。今后将加大力度对内控制度的管理,同时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对整体绩效工作的把控。在遵循专款专用和重点使用的原则下,建议将省、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重新梳理,分类管理专项资金,用途一致的专项资金名称可以合并核算,简化核算流程、延长使用时间,对相关工作开展有一定支持。财务账务处理应该推行现收现付制,因为它能真实地反映当年的预算收支实际执行结果,既能避免预算上的虚假平衡,又便于资金调度和统筹使用。虽然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尤其是对于事业行政单位而言,权责发生制的财政应返还额度在年末结转和下一年度收款的时候,容易造成存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2.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完善预算核算管理。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学习,进一步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保证预算执行达到绩效目标,提高社会效益。

  六、其他自评情况

  (一)财务合规性。

  我局财务资金收支严格按照《湛江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会计核算规范执行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制度。我局严格按照“财政拨款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核算中,按规定细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明细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明细核算。

  专项资金支出一般由负责科室提出支付计划,按照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审批完毕后将完备的资料交予财务并出账。基本支出中,费用标准及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差旅费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虚列支出等不合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情况。

  (二)信息公开。

  1.自评信息公开。

  在市财政局审核我局自评材料后,将按规定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自评材料,并将公开信息报送市财政局。

  2.预算决算信息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2023年预决算公开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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