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经开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旅游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湛安〔2020〕8号)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结合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实际,制定了《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吴伟奇、宁建厂,电话(传真):3161962,电子邮箱:scglk0613@163.com。
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7月21日
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湛安〔2020〕8号)的部署和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总书记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防范遏制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对广东重要
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
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扎实推进本行业安全生产领域三大专项整治和消防两个专项整治为重要抓手,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局属单位、行业经营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明显增强,“三个责任”“三个必须”进一步得到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初步建立,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一般以上事故数量持续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三、组织领导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督办、汇总、上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市场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管理科科长担任,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
三、重点任务
(一)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局属单位、行业经营单位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党组织理论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单位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并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行业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调研,形成破解本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报告,确保理论学习取得实效。〔局机关党委牵头,局属单位、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行业经营单位结合单位情况组织实施。〕
2.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在局官方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开设安全专题专栏。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 园、进家庭。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行业经营单位应急管理能力、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市场管理科牵头组织、市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科室配合,局属单位、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行业经营单位结合单位情况组织实施。〕
3.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东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
制实施细则》和《湛江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党委(党组、支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等制度。参照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由领导班子中排名第一位的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和细化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内设机构、岗位,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推动行业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全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同上〕
4.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出台《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试行)》,建立行业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配合市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文化场馆、文化娱乐场所、文博单位、广播电视、旅游企业、体育高危险经营项目等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立重大风险管控挂牌警示制度,定期向全社会公布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及其管控情况。〔市场管理科牵头并负责文化娱乐场所、旅行社、星级饭店、体育高危项目,公共服务科负责文化场馆,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科负责A级旅游景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负责文博单位,广播电视管理科负责广播电视,竞技体育科负责体育赛事,市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科室配合,局属单位、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行业经营单位结合单位情况组织实施。〕
5.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行业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力量建设,提升专业监管能力。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用制管理等方式,充实行业安全监管队伍,配足配齐执法装备和人员,满足行业监管执法需要的监管力量。(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形成企业安全发展内生机制
1.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一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在生产经营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期必须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二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2021年底前有能力的省级文化场馆、文博单位、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体育场馆等应配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022年底前行业重点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三是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行业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特殊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率100%;消防、电工等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市场管理科牵头并负责星级饭店,公共服务科负责文化体育场馆,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科负责A级旅游景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负责文博单位,市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科室配合,局属单位、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行业经营单位结合单位情况组织实施。〕
2.完善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一是推动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针对企业高危区域、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 年底前行业各经营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二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提高经行业经营单位自查自纠自改能力。〔市场管理科牵头并负责文化娱乐场所、旅行社、星级饭店、体育高危项目,公共服务科负责文化体育场馆,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科负责A级旅游景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负责文博单位,广播电视管理科负责广播电视,竞技体育科负责体育赛事,市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科室配合,局属单位、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行业经营单位结合单位情况组织实施。〕
3.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一是完善落实企业安全承诺
制度。2020 年底前制定完善涵盖行业所有重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安全生产八个一次措施”落实率100%;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措施落实100%。二是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落实率100%。三是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2021 年底前配合市安委会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四是开展典型安全事故警示教育。2020 年
底前实现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100%;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谈通报率100%、安全生产再培训率100%。〔同上〕
(三)推动旅游包车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防控和化解旅游包车安全风险
1.加强旅行社用车监管。检查旅行社是否按规定租用具有合法资质且具有充足安全保障能力的旅游车辆,是否与相关运输公司签订租车合同;安排的导游领队人员是否按照要求在行前播放《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提醒游客阅读《游客乘车安全须知》;是否按要求购买旅责险,并提醒游客购买旅意险等。检查旅游包车是否按要求配备导游,并在规定位置设置“导游专座”。〔市场管理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一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一科,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依职责负责〕
2.加强群众监督。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企业安全隐患问题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对旅游包车企业违法行为的举报监督。〔市场管理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一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一科,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依职责落实〕
3.加强旅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景区景点、旅游驿站、旅行社等场所,长期投放交通安全宣传作品,提高游客和市场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旅游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市场管理科、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科,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依职责落实〕
4.强化案例教育,公开曝光隐患突出的企业和典型事故案例。在节假日、恶劣天气前及重大突发旅游包车交通事件后及时发送警示提醒信息,督促旅行社等企业开展事故案例教育。〔市场管理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一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一科,市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依职责落实〕
5.加强部门联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旅游包车的动态监管,建立旅游包车交通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联动机制,对违法违规较多的旅游包车企业和旅行社,列入行业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对象,实行精准监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一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一科,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依职责落实〕
6.加强旅游包车事故通报。建立旅游包车交通事故资料通报机制和定期磋商机制,共享旅游包车交通事故成因分析等相关数据,对于发现的旅游包车交通安全隐患及时通报、核实,针对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市场管理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一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一科,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依职责落实〕
(四)推动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升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
1.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各局属单位和行业企业要统筹规划,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纳入平安企业建设,每个单位建设不少于1处电动车集中充放点,解决乱停放、充电难突出问题。加大对电动车违规充电、违规停放行为的巡查清理整改力度,确保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安全充电。〔市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科室、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依职责负责,局属单位、行业经营单位负责落实〕
2.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全面开展行业企业场所消防车通道排查整治,确保消防车通道管理规范、无障碍物、无占用行为,消防通道畅通。二是开展安全疏散设施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文化娱乐场所、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重点集中整治疏散通道设置不规范、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装修、疏散辅助消防设施未能保持完好有效、安全疏散宣传培训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等问题。〔市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科室、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依职责负责,局属单位、行业经营单位负责落实〕
3.加强行业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工程。一是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达标工程(2020年底)。针对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建设。由市级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式检查,梳理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依职责负责,文博单位负责落实〕。二是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工程(2021年底)。针对全市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建设,出台《湛江市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推进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市场管理科、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依职责负责,文化娱乐经营单位负责落实〕。三是星级饭店消防安全达标工程(2020)。按照《湛江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和《湛江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继续做好星级饭店消防安全达标工作,推进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市场管理科、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依职责负责,星级饭店负责落实〕。
四、进度安排
从 2020 年 4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 年 4-7 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市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实际,制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指导行业基层单位结合实际,全面部署启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全面实施(2020 年8-12 月)。结合行业安全生产领域三大专项整治任务,深入研究行业领域制约安全发展的瓶颈、薄弱环节及重大问题,分析主客观原因,全面排查治理重点地区、重大企业、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重点攻坚(2021 年)。抓主线、抓重点,紧盯专项整
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落实“一事一策”,综合运用
领导分片包干、现场推进会、“开小灶”、专家指导、学习借鉴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集中力量重点攻坚,有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落实一批重大项目,出台一批重大举措,推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逐步完善,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完善提升(2022 年)。全面梳理、总结行业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经验做法、成效与问题,抓住共性、基础性、
根本性、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
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一批
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
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
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和局属单位每年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开展情况报送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梳理后上报市安委办和省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市各级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和局属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任务分工,落实整治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二)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市局各有关科室要加强对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和行业企业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到位、成效不理想的及时通报批评,必要时有针对性开展约谈,限期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总结,及时报送。市局各有关科室和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要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工作信息,认真梳理整治工作经验,形成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请于7月31日前将工作方案报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年12月5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情况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