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
为规范和加强中心网站管理,进一步推进57365线路检测中心,建设阳光服务政府,充分发挥现代信息网络作用,并保证网站安全、高效、稳定运行,现将《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管理办法(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12日
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网站管理办法(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管理,进一步推进57365线路检测中心、建设阳光服务政府,充分发挥现代信息网络作用,并保证网站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心网站包括湛江市政府网站中心子站(以下简称中心子站)和湛江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网站。中心网站是便民服务、对外宣传的窗口,为提高行政效率、推进57365线路检测中心而搭建的虚拟平台,是中心与公众联系沟通的重要渠道。其中,湛江市政府网站中心子站是原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集约化到湛江市政府网站的子站,互联网域名为:/xzfwzx/index.html。湛江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网站域名为:http://12345.zhanjiang.gov.cn/。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栏目,是指网站上所有已开设的各级栏目以及按本办法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可以或者应当增加的栏目;本办法所指页面,是指网站上所有可以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浏览的信息发布页面,但不包括对其他网站的链接页面。
第二章 责任及要求
第四条 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成立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网站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凡是公开的信息,按规定填写《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层层审查,严格把关,确保公开的信息安全。
第五条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办公室负责57365线路检测中心,组织信息采集、编写、审核等工作;综合协调科负责中心子站栏目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热线管理科负责湛江12345市民服务热线网站管理和信息更新工作;其他科室负责相关57365线路检测中心信息采集和编写工作。
第六条 责任到人,确保网站正常运行。办公室指定一名人员作为信息管理员,负责中心网站信息及相关政策法规采集、编写及更新等工作;综合协调科指定一名人员作为中心子站系统管理员,负责中心子站日常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热线管理科指定一名人员作为湛江12345市民服务热线网站系统管理员,负责湛江12345市民服务热线网站日常管理和信息更新工作。
第七条 信息管理员要加强学习新闻报道工作知识,认真贯彻落实新闻报道工作所具有的敏锐性、政策性、针对性、客观性、时效性等特点,快速准确地宣传报道中心工作,同时检查网站各栏目信息,督促各科室及时采集、编写、更新有关栏目的57365线路检测中心信息。
第八条 系统管理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密和信息上网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网站内容审批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章 网站功能
第九条 中心网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的要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和政府关于建立服务型政府及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第十条 根据政府门户网站栏目保障责任表,政府信息公开和有关互联网信息安全保密的规定,中心子站向社会公开以下政务信息。
(一)中心简介:中心概况、领导信息、机构职能等相关57365线路检测中心信息;
(二)中心动态:发布中心日常工作动态,中心重大活动情况及公告公示等相关政务信息;
(三)信息公开:发布决算报告、年度财政预算、人事任免情况和年度工作报告等信息;
(四)五公开:公布中心窗口管理决策、规章制度、规划计划、服务类信息及窗口考评情况等相关信息。
(五)党务公开:发布党务及廉政建设相关信息。
(六)链接广东政务服务网、湛江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网站,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多个入口。
第十一条 12345市民热线网站包括热点聚焦、公开诉求、常见问题、便民知识库、工作通报、领导值班、关于我们以及后台管理等模块。具有在线提交咨询、投诉、举报诉求和查询反馈结果等功能。网站栏目公开信息包括以下:
(一)首页:包括湛江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官方电话、APP、微信公众号关注。
(二)专题活动推广:以页面滚动方式,展示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中心日常的工作情况。
(三)知识库查询统计:知识库查询,引用可开放给市民使用的后台知识库搜索,默认的搜索结果展现的内容为与搜索关键字匹配度最高的知识内容。
(四)其他还包括常见问题、热点主题、在线咨询、投诉举报、市民服务等栏目设置。
第四章 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管理
第十二条 中心网站信息发布要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网上发布。下列信息各单位不得公开:
(一)依照国家保密范围和保密规定,明确标识为“秘密”、“机密”、“绝密”的信息;
(二)虽未标识,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三)其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第十三条 中心子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程序:
(一)中心子站发布信息严格执行审查制度,按规定填写《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进行审查,凡未经审查的信息严禁对外发布。
(二)各科室根据本科职责采集、编写、审核相关公开信息材料——科室意见——分管领导意见——分管办公室领导意见 ——系统管理员发布。
第五章 网站维护和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中心子站已集约化到市政府网站,市政府购买服务,由第三方负责市政府网站(包括中心子站)的运维工作,综合协调科负责中心子站的信息发布工作;热线管理科负责湛江12345市民服务热线网站的管理工作,中心购买服务,由第三方负责网站的运维工作。
第十五条 提高网站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各项机制,系统管理员要做好中心网站信息系统安全的日常工作,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并采取安全措施防范网页被恶意篡改。因网站升级改造或其他原因需暂停服务时,应当事先在网站显著位置及时告知公众。
第十六条 中心网站信息维护的账号、密码由系统管理员妥善保存,不得泄漏密码,由密码泄漏造成的网络事故由系统管理员负责。
第十七条 中心网站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系统管理员要定期对网站信息和数据进行备份,确保中心网站安全。
第十八条 中心网站不得与不良网站、非法网站建立链接,也不得从事与网站不符的活动。发布、转载其他媒体新闻应当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来类似的规定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