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投资促进局关于省级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支持项目及分配方案的公示
湛江市投资促进局关于省级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支持项目及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省级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省级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支持项目及分配方案(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8日-24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59-3380928。
湛江市投资促进局关于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支持项目及分配方案的公示.pdf
湛江市投资促进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