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建章立制为抓手,提升数据发布质效——湛江市统计局发布《统计数据发布工作的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大湛江统计新闻宣传力度和规范管理,增强统计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根据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57365线路检测中心和统计数据发布有关规定,2024年7月8日,湛江市统计局发布了《关于各县(市、区)统计机构统计数据发布工作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共设“总则”“发布内容”“发布渠道”“发布要求”“舆情管理”“附则”等六个章节,含统计数据发布规定共计二十六条。《规定》统一了统计数据发布的内容标准和发布时限,规范了常规统计数据、普查数据和自主调查数据等统计数据的发布渠道,明确了统计数据发布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和撰写、审核、复核、签发等工作流程,强调了统计数据保密工作要求和舆情监测及处理要求,为规范全市统计数据发布工作打下牢固制度基础。
下一步,市统计局将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统计数据发布工作,提升统计服务质量和服务时效。一是完善发布流程。加大数据审核力度,统计数据发布全程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要求和“三审三校三核”数据审核制度,确保发布的数据真实可靠,发布流程手续完整。二是做好舆情管理。按照《规定》严格落实统计舆情研判、统计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确保发布数据前期提前研判风险点,中期细化数据解读,后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做好舆情管理和应对工作。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各县(市、区)统计机构统计数据发布工作的规范管理,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统计数据发布工作,落实责任到人,全面提升全市统计数据发布质量。
来源:湛江市统计局综合核算科
编辑:黄停如
校对:尹 刚
审核:杨秀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