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5年湛江市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分配计划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综函〔2024〕35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计划和绩效目标的通知》(粤商务综函〔2025〕2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市商务局党组会审定等程序,现将下达我市2025年湛江市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分配计划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月27日至2月2日18:00分,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3620136、362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