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调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要求的公告
时间:2024-12-17 21:30:38 来源:湛江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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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调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现将湛江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要求进一步调整如下:
一、将“补贴范围和标准”调整为“对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换购符合国家标准且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二、消费者申领补贴时无需上传旧车资料(行驶证或发票或车辆合法来源承诺书)。
湛江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