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商务局关于更新公布减证便民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企业: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为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改进服务作风,防止要求企业依旧提供已经取消的证明,我局对照商务部、省商务厅及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商务部门减证便民事项目录及取消有关许可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出口许可证核发事项、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核发、机电产品进口许可初审事项。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这两个事项已取消。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事项。根据 2022 年 12月 30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决定,即日起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无需办理备案登记。
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事项。不再要求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固定场所租赁证明。
四、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核准、拍卖企业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核准、拍卖企业及分公司从事拍卖业务变更核准事项。不再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简历,以及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
五、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事项。不再要求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湛江市商务局窗口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