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商务局关于调整部分审批权限事项的通告
为充分推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功能区机构改革先行先试,扩权赋能,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审批权限事项调整由湛江经开区实施(2023年第一批)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将部分市级审批权限事项调整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移交事项清单
1.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核准;
2.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备案;
3.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处置及管理;
4.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终止的核准;
5.拍卖企业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核准;
6.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核准;
7.外商投资企业、来料加工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许可。
二、明确交接日期
我局于6 月14日申请委托相关事项,并获得批准同意。交接日期之前提出的审批申请,由我局相关业务科室办理,交接日期之后发生的申请,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办理。
湛江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