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商务局关于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项目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交函〔2022〕33号)和《湛江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湛商务〔2022〕176号),经项目单位申报、会计师事务所评审等程序,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项目拟安排给湛江市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等5家单位8个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8月24日至8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湛江市商务局 电话:3620101、3620158
附件: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项目明细表
湛江市商务局
2022年8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