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2017年1-10月商贸经济运行情况
2017年1-10月,全市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下简称“社消零”)1296.22亿元,同比(下同)增长10.2%,比去年同期高0.7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9位,完成省下达我市目标进度的82.6%。
一、从区域来看,各县(市、区)持续增长,但增速不一。
全市6个县(市、区)的增速高于全市增速,分别是:廉江市156.83亿元,增长12.1%;坡头区35.05亿元,增长12.1%;麻章区56.22亿元,增长11.7%;吴川市103.4亿元,增长11.4%;霞山区330.78亿元,增长11.0 %;赤坎区324.08亿元,增长10.7%。4个县(市、区)的增速低于全市增速,分别是湛江开发区136.85亿元,增长9.4%;遂溪县93.75亿元,增长9.4%;雷州市125.61亿元,增长6.7%;徐闻县70.49亿元,增长4.3%。
二、从城乡结构看,城镇市场消费占主导地位。
城镇市场累计实现社消零1148.04亿元,占全市的88.6%,增长10%;乡村市场实现社消零148.18亿元,增长11.8%,增速比城镇市场高1.8个百分点。
三、从行业结构看,零售业仍是消费品市场的主导力量。
零售业累计实现零售额838.61亿元,增长11.6%,金额和增速均居各行业首位;批发业310.38亿元,增长6.6%;餐饮业135.23亿元,增长10.2%;住宿业12亿元,增长12.2%,比去年同期高11.1个百分点。
四、从商品类别看,部分与消费升级相关的商品零售增势良好,汽车、住房相关商品零售增速回落。
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零售额中,金银珠宝、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通讯器材及体育、娱乐用品等消费升级类商品零售分别增长17.1%、16.8%、16.2%、14.6%。占社消零比重最大的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2.3%,比重较去年同期提高0.2百分点。受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优惠力度减弱影响,汽车类零售额增长10.2%,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4.7个百分点。与住房相关的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零售额下降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