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商务局关于政协第十三届湛江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10005号提案答复的函
湛商务函〔2021〕133号(A)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10005号
提案答复的函
谢嘉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创建网红教育孵化创业基地的建议》(第20210005号)提案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发展,全市电子商务呈现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电子商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在助推我市消费升级、助力脱贫攻坚、稳定外贸增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电子商务规模不断扩大。据第三方统计,2020年,全市网络零售总额77.0亿元,同比(下同)增长7.4%。其中: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44.4亿元,增长25.6%。二是农村电商取得新成效。遂溪县获评全国第二批十个农村电商激励县之一,廉江市、遂溪县获评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吴川市、徐闻县获评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据第三方统计,2020年,全市农村网络零售额43.0亿元,增长9.1%。三是跨境电商引领外贸新业态。自2020年4月27日获批跨境电商综试区以来,跨境电商各项业务运行良好,成为外贸稳增长的新业态和新动能。2020年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27.12亿元,在2020年全省新获批7个综试区中排首位。四是模式业态持续创新。电子商务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大数据、小程序等技术广泛应用,直播电商、短视频电商、社交电商等模式深化创新,顺应了时下多元化、个性化、重视体验的消费需求。与此同时,电子商务带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传统实体企业主动拓展线上市场空间,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做出新的探索和尝试。
直播电商作为电子商务新业态,在发展中也同样面临我市电子商务的共性问题:产品质量不高、品牌产品缺乏、快递成本高、人才紧缺等问题。提案提出创建网红教育孵化创业基地,通过打造直播电商载体,培育直播电商人才、打造直播电商产业链、推动湛江工业农业产品走向全国的建议很好。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推动全市直播电商发展提出以下工作思路:
一、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管理。严格落实今年4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有序发展。
二、培育直播电商产业载体。一是年内计划出台《湛江市电子商务直播基地认定办法》,在全市范围内认定若干个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示范性强的电子商务直播基地。二是鼓励企业向发改、教育等主管部门申请在湛江教育基地建设“湛江网红生态园”,并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市级电子商务直播基地等称号。三是对经市商务局认定且直播销售湛江本地品牌产品达到一定金额标准的电子商务直播基地给予扶持资金支持。
三、优化完善产品供应链。一是提升湛江本地产品品质、打造产品品牌。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制订、产地产品认证、品牌培育等方面的指导,将我市优势农产品打造成高标准、高品质、高附加值的电商商品。支持企业加强研发投入,促进产品升级改造,鼓励企业在外观设计、品牌营销推广等方面要下深功夫,改变目前重价格轻品牌的经营理念,在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实现增加企业利润。二是建设电商物流中转仓项目,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按“政府指导、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在遂溪县建设具备二级分拨中心功能的大型电商物流中转多功能仓库,通过建设中转仓降低我市电商企业包括场地费用、包装材料费用、人工成本、快递物流成本在内的经营成本,进一步完善电商供应链,提升湛江产品网络销售竞争力。
四、加强人才培育引进。邀请国内重点网络零售平台、直播平台的资深讲师来湛江开设电商实战培训班;鼓励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直播基地、重点电商企业与市内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合作共建电子商务实训基地;人社、教育、商务、工信等部门联合组织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工业及商贸企业每年举办电商人才专场招聘会;鼓励电商企业依照我市相关人才政策引进高端电商人才等等。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商务局
2021年8月17日
(联系人:张苑琳 电话:0759-362039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湛江市商务局 2021年8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