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专班组建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分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经局主要领导同意,现将《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专班组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附件: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专班组建方案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1日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专班组建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决策部署,提前介入指导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环评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升环评审批服务效能,我局决定成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专班。组建方案如下:
一、组织形式
工作专班由局主要负责人任总召集人,分管环评、执法的副局长任副总召集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为第一召集科室,环境监测与辐射管理科及综合执法科为副召集科室,综合科、水生态环境科、海洋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各分局及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等为成员科室(单位)。工作专班下设四个小组:
(一)问题梳理组。统筹市、局专班对接工作,具体负责市专班并联审批、国家审批事项跟进及驻穗跟进审批等工作,由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环境监测与辐射管理科、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等科室(单位)分别派科级干部参加,小组办公室设在环评科。
(二)项目跟进协调组。负责重大项目环评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按市政府有关工作分工具体负责重大生态环保项目组织协调,落实“一项目一专员”要求,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协调并跟进有关审批工作。由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环境监测与辐射管理科、综合科、水生态环境科、海洋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及各分局分别派科级干部和业务骨干相关人员参加,小组办公室设在环评科。
(三)监管执法组。负责结合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完善环评、环保“三同时”验收等环保手续。由综合执法科、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以及各分局分别派科级干部和业务骨干相关人员参加,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科。
(四)技术保障组。负责为局专班相关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协助解决项目环评技术难题。由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组织市生态环境专家库成员组成,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
二、工作职责
(一)强化跟踪服务。问题梳理组要统筹好市、局专班对接工作,对市专班项目审批清单进行梳理形成重大项目环评服务台账。项目跟进协调组对照服务台账,以“一项目一专员”形式安排专人提供精准服务,提前介入,及时跟踪指导,准确掌握项目基本信息、环评编制及审批进展情况,强化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协调,为重大项目提供从环评文件编制到环评审批全过程保障。技术保障组要畅通重大项目环评咨询渠道,发挥市技术评估机构和行业专家优势,对建设单位有关咨询即收快办。监管执法组要不断完善执法方式,教管结合,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完善环评、环保“三同时”验收等环保手续。
(二)提高审批效率。项目跟进协调组要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全面落实《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工作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预审沟通、容缺受理、技术审查、批复办结等环节,提前介入主动谋划,科学化解制约因素,加快受理审批流程。在严格把关守住审批底线的同时,积极开展环评审批方式改革创新,依法依规开展“打捆”式环评审批、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压茬审查审批。
(三)加强跟踪督导。项目跟进协调组会技术保障组,根据环评审批工作台账,督促指导有关科室和分局加快项目审批,指导项目单位完善环评文件。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成员科室、分局及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选派沟通协调能力强、熟悉业务的同志参加专班工作,切实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协调、指导服务工作。
(二)协调联动。工作专班各小组要加强横向贯通、内外协同,及时共享信息,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审批提速,提升环评服务效能。
(三)加强调度。工作专班坚持每周会商,全面盘点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办理进展情况,分析“堵点”“卡点”问题的原因,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重大事项及时提请局领导高位协调。根据具体项目需要不定期组织相关建设单位、县(市、区)分局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加快推进项目环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