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海洋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建设工程海旺路东段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桥桥头北侧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C区一楼(区政府行政中心东侧约200米),邮编:524057,联系电话:0759-3950892、0759-3959109。
项目名称 | 湛江市海洋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建设工程海旺路东段 |
建设单位 | 湛江市海东新区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海东快线西侧素广美村北侧 |
环评机构 | 湛江市环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湛江市海洋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建设工程海旺路东段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海东快线西侧素广美村北侧,建设路段包括海旺路东段以及其与金丰路连接段,东至海东快线,北接金丰路,路线全长约510m,道路等级为城市道路主干路。其中,海旺路东段呈东西走向,长度390米,道路红线宽度46m,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与金丰路连接段呈南北走向,长度120米,道路红线宽度32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项目总投资832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生态环境保护。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加强施工环境监理,各种机械设备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表土回用于边坡和人行道绿化回填,临时堆土场四周进行拦挡,表面采用塑料布苫盖;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应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或补偿。按道路绿化设计的要求,完成本工程范围内可绿化的地方的植树种草工作,道路绿化物种优先选择乡土物种,避免引进外来物种。 二、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项目施工区不设置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依托周边社区食宿,现场不设临时厕所;车辆冲洗系统设置在工地出口内侧,洗车废水经隔油沉砂处理后循环使用;混凝土养护水自然蒸发;在施工场地两侧设置截水沟,雨水径流经沉砂池处理,上清水用于地面洒水降尘。运营期路面雨水收集进入沉沙井处理后经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海域,道路配套污水管网收集的周边区域生活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施工期按规定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区域设置围挡,裸露地面采取防尘网、绿化等覆盖,施工现场定期洒水清扫,建筑垃圾采用密闭车辆运输,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污染防治内容监督牌和监控设备,物料运输车辆每个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等。运营期通过在道路两侧种植绿化带,加强车辆管制,限制超标排放机动车进出,保持路面清洁并定期洒水等,降低机动车尾气与扬尘的影响。 四、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与施工场所,工地周围设置围挡,在靠近沿线敏感点一侧施工时通知邻近居民关闭门窗,采取移动性声屏障,加快项目施工建设,尽可能缩短施工期。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车辆途经居民区、村庄时应减速慢行,禁鸣喇叭。运营期在机动车道外侧设置绿化带,加强交通管理和道路养护等,在敏感点路段两侧通过采取限鸣(含禁鸣)、限速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 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消纳场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期隔油沉淀池废油泥应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运营期路侧绿化植物的残败物、部分过往车辆的撒落物和行人丢弃的少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扫处理。 六、环境风险。结合项目环境风险因素制定污染事故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发布该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