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麻章分局关于湛江市冠利纸业包装有限公司包装彩印及智能包装机械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时间:2024-09-20 17:15:51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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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18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麻章分局对湛江市冠利纸业包装有限公司包装彩印及智能包装机械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或麻章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湛江市麻章区政通东路4号,邮编:524094 联系电话:0759-2733789 传真:0759-2733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