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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西部陆海新通道创新发展示范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园区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_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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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湛江市西部陆海新通道创新发展示范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园区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4-02-28 17:28:40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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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麻章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西部陆海新通道创新发展示范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园区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麻章区政通东路4号,邮编:524094  联系电话:0759-2733789  传真:0759-2733789。

项目名称:

湛江市西部陆海新通道创新发展示范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园区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

湛江市城发生态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麻章区西城片区

环评机构:

广东霏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湛江市麻章区西城片区,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金园路、华港路两条道路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及电力通信工程、绿化工程。金园路全长约4705米,建设标准按城市主干路,主线设计速度为50km/h,辅道设计速度30km/h,红线宽度40米;华港路全长约1077米,建设标准按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为40km/h,红线宽度40米。项目总投资174027.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1.水环境:项目内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集水池内,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清洗和洒水降尘,不对外排放。2.大气环境:主要为物料运输、弃土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沥青铺浇路面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及汽车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等。项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2)施工区域两边设置2.5m挡板,且必须在固定围挡上设置安装自动喷雾降尘设备;(3)采取湿法作业。3.声环境:主要为施工噪声,项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2)夜间停止施工;(3)施工场界采用围挡并加装隔声复合板围闭;(4)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4.固体废物:主要为弃渣(包括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在施工期间应注意填挖平衡,减少由于取土、弃土而引起的占用和水土流失,降低对周边耕地的影响;建筑垃圾收集后由专门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营运期:1.水环境:主要为路面雨水径流。通过雨污分流,路面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2.大气环境: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与道路扬尘。对于机动车尾气,管理部门采取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等措施管控。对于道路扬尘,管理部门采取要求运输车辆加盖遮盖逢布、加强道路洒水、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等措施管控。3.声环境:主要为车辆行驶噪声。通过在村庄密集区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对距离较近的村庄设置隔声屏障,加强道路两侧绿化,采取高乔木低灌木混合种植等方式,可降低噪声对周围影响。4.固体废物:主要为道路上过往车辆、行人可能洒落的垃圾及公交站等候乘客产生的生活垃圾,均由道路所在地区环卫部门统一清扫并外运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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