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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廉江市营仔河水闸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_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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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廉江市营仔河水闸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4-12-27 16:36:56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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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廉江市营仔河水闸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三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381652 传真: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廉江市营仔河水闸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廉江市九洲江流域工程管理局

建设地点

湛江市廉江市安铺镇、营仔镇

环评机构

尚清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廉江市营仔河水闸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位于位于湛江市廉江市安铺镇、营仔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技术改造渠道7条,总计长度27.095公里,其中干渠渠道6条,改造长度25.173公里,支渠1条,改造长度1.922公里;整修斗渠、拆除重建及新建渠系建筑物(节制闸、分水闸、放水涵、倒虹吸、简易交通桥、行人桥等)、拆除重建管理房及管理房维修、工程信息化建设、工程标准化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工程含油废水采取“废水收集系统+隔油池+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洒水降尘,不外排;混凝土养护废采取“中和+自然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或冲洗车辆,不外排;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工程清淤时产生的淤泥余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用于周边洒水抑尘,不外排。

废气:采取封闭式施工,并适时进行洒水清扫路面;堆场洒水并采取遮盖防风措施;及时清运淤泥,采取设置封闭围挡、喷洒除臭剂、密闭运输等方式降低淤泥恶臭影响;通过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机械及运输车辆管理和维修等降低燃油废气影响。

噪声:建设单位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清淤疏浚的底泥运至岸边临时堆放场自然晾干,用于回填机耕路路基及田埂;工程地表开挖、场地整理等产生多余的土石方运到指定弃渣场进行填埋处理;项目施工建筑垃圾中,可利用的钢材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运送至政府指定的弃渣场。

环境风险:采取使用固体润滑材料、提高设备密封件结合面的表面质量、定期维修、清洗机械设备等措施降低机械漏油事故风险;机械漏油后采用围油设备如围油栏等围隔污染区;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各项应急预案。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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