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湛江市东纯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处置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湛环建霞〔2024〕12号
2024-12-25
湛江市恒生源环保有限公司
湛江市霞山区东纯村赤岭山脚(现东纯建筑垃圾处置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邮编:524013 联系电话:2186603 传真:2186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