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365线路检测中心(中国)有限公司官网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湛(廉)环限改字〔2024〕1号廉江市金艺丰门业有限公司公示)_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湛(廉)环限改字〔2024〕1号廉江市金艺丰门业有限公司公示)

时间:2024-04-29 17:20:30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打印】 【字体:

行政相对人名称

廉江市金艺丰门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81MAC8JC037F

法定代表人

赖昌大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文号

湛(廉)环限改字〔2024〕1号

违法事实

违法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责改内容

责令该公司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对金属门生产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前,金属门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责改决定日期

2024-4-22

责改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

备注:

湛(廉)环限改字〔2024〕1号(廉江市金艺丰门业有限公司公示).zip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
var _hmt = _hmt || []; (function() { var hm = document.createElement("script"); hm.src = "https://hm.baidu.com/hm.js?5c15b0dbf5beafad8eb450e251eff8ce"; var s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0]; s.parentNode.insertBefore(hm, 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