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202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适应“数字政府”建设,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为,提升便民服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湛府〔2021〕93号)等法律法规,参照国家、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我局拟对《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湛环〔2020〕166号、湛部规2020-14)进行修订。经评估,草拟形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202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期间,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邮寄、电话、传真等形式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提出修改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3月4日-2025年4月4日
联系方式: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曹先生
联系电话:0759-3383318
传真号码:0759-3381653
附件:1.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202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实施效果和修订内容的说明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4日
附件1: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202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7z
附件2:关于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实施效果评估和修订内容的说明.7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