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湛江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扎实推进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情况
我局坚持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一是局党组常态学。通过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会议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024年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会议学习20余次。二是机关干部自觉学。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充分利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湛江市干部在线学习中心、中国普法网等平台开展理论学习,多层次、多角度体升了法治素养。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湛江建设
我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省委“1310”具体部署,做好计划,抓好落实。一是局党组认真推进法治建设,压实领导责任,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局中心工作。二是印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和《湛江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普法工作要点》,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严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三是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中央组织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行政执法能力。四是通过“线下+线上”“个人自学+党课”等方式和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五是制定计划,组织全系统200名干部职工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100%。
三、着力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负责人带头尊崇法治、学习法律、厉行法治、依法办事、遵纪守法,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谋划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坚持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积极贯彻落实省、市要求,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法内容。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我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教育体系。通过“党组会+中心组+读书班+党支部+党员个人”形式,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切实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制定印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有计划、分季度组织领导干部重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宪法、党纪党规、廉政制度等内容。制定印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著作、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等纳入重点学习内容。结合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参加行政复议法、海洋环境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三期法治专题培训。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庭审活动,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均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充分发挥聘用法律顾问和局公职律师参谋把关作用,为合同、政策文件审查、法律风险防范、诉讼法律事务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今年以来审查48件行政执法决定事项。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我局坚持优化监管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一是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平台,动态调整完善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权责清单。截至目前,我局调整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公开的权责清单事项485项,其中行政处罚443项、行政许可5项、行政检查22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优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推动建设高质量制造强市“十项”保障措施》,探索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模式,对工业项目环评审批实行豁免环评、登记备案、告知承诺制及“绿色服务”通道四种情形分类办理,优化环境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结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和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行差异化监管,2024年以来,共随机抽查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929家次,前三季度检查情况已全部公开。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照《2024年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目标要求,制定《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调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建立“一把手负责制”,确保按时高质完成我局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我局坚持完善政府治理各项制度,不断推进生态环境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制修工作,今年共制定2份部门规范性文件和修订2份部门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建立审查台账,统一编号,2024年以来共对4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上位法修改和改革决策等要求,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二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持续强化合法性审核,切实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作用,积极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意见,有效防范行政管理法律风险。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我局严格行政执法行为,不断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实施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一是推广使用“粤执法”和“省生态环境量化监管平台”等移动执法系统,截至目前,上线办理执法案件929件。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加大生态环境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三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印发实施《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实施生态环境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引导违法当事人主动纠正环境违法行为、自觉守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立案48宗,作出处罚决定43宗,不予处罚2宗,移送拘留2宗,罚没金额653.69566万元,入库金额402.49666万元,从(减)轻和不予处罚罚款金额151.91万元。四是扎实开展案件评查,2024年8月我局对各县(市、区)、开发区范围内2023年11月以来已下达处罚决定书的44个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评查工作,检验执法案卷质量,及时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做法,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2024年广东省生态环境执法案卷交叉评查中,我局案卷平均分为95.67,位列全省第四。
(五)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多元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印发实施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重点宣传贯彻新制修订法律法规,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六·五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送法进机关、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横幅、LED屏等开展普法教育。二是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4年以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行政诉讼案件5件,依法答辩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自觉履行复议决定和生效裁判,坚决维护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权威。
(六)切实加强权力制约与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我局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今年以来,我局收到的人大代表建议15件和政协委员提案24件,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办理回复率100%;2024年1-11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信访投诉3119件,处理率达100%,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与省、市具体部署和高质量发展目标仍有一定距离,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部分干部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的水平还需不断提高,依法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二是执法人员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有待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限于基础层面,掌握不够、理解不深,未能充分灵活运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来迅速应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形、新问题。二是执法监管力量不足。近年来,生态环境日常监管个各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社会对生态环境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越来越严格。但基层行政执法任务重、环境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仍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内容针对不同对象施以不同形式和内容的宣教比较欠缺,实效性有待增强。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更新频率比较快、调整幅度大,部分企业守法意识仍然比较薄弱,企业重发展轻保护现象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结合企业需求开展普法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措施的认知度不高,普法广度、深度和覆盖面仍有待拓宽。普法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形式相对单一、创新不够,普法渠道需要多元化。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一规划两纲要”重要举措,按照省、市具体部署,在法治轨道上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各项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全局学法制度。每年定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引导领导干部做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切实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水平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案件查处力度,严格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执法大练兵与日常巡查、“双随机”抽查、专项执法等相结合,以执法实战促练兵。按照“局队合一”的执法体制要求,合理调配人员岗位设置,对全市基层持证人员开展上岗考核工作。结合执法业务,多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文件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三)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水平,推进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全力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创新普法形式,将普法与日常业务紧密融合,开展多种形式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环境法治观念。